時間:2021-01-04 13:53來源:通航委 作者:中國直升機
![]() 2020年12月19日,由中國通用航空協會籌備組和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主辦的2020第七屆中國民用直升機運營發展論壇在山東省淄博舉行。現選登部分演講內容,供大家參考。
我國警用航空的發展與應用
![]() 公安部警航辦原副主任劉道林
一、警用航空發展的基本情況
警用航空最早起源于美國,1947年,美國紐約首先將直升機用于警務執法。此后,法國、日本、德國、英國、澳大利亞等西方發達國家也相繼組建了警用航空隊伍。截止目前,世界警用航空已形成相當規模,據統計,世界警用直升機有5000多架,僅美國就有2000余架,他們的每個警署都配有直升機。歐洲現有400余架警用直升機,用于警務、緊急醫療救助、搜索和救援等。在日本,直升機也得到了廣泛應用,47個地方警察本部各有一支警務航空隊。在香港和臺灣,也早已運用直升機執行警務及社會救助任務。
我國的警用航空,始建于上個世紀的九十年代初期,中國改革開放的春風,促進了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綜合國力迅速提高,為警用航空的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1993年12月,武漢市公安局購置了中國第一架警用直升機,開創了中國警航建設的先河。此后,廣東、鄭州、南京等公安機關,相繼組建警用航空力量,為我國警用航空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基礎。
我國警航的發展大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從93年到2003,第二階段為2003年至今。
第一階段中國警用航空是各地自發性的建設,是無序發展階段。因這一階段國家還沒有明確警用直升機的屬性,沒有明確警用航空的管理體系和飛行的保障體系。因此,在隊伍的隸屬關系、運行模式、購機選型、飛行報批都缺乏統一管理和順暢的渠道。為規范全國警用航空發展建設,確保正規有序的發展,2003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正式批準在我國發展警用航空,并明確:警用直升機為國家航空器,警務飛行納入軍航保障體系,公安部作為一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并統一領導全國警用直升機的安全、運行和管理工作。2004年1月,公安部成立警用航空管理辦公室,履行對全國警用航空的管理職能。從此,這標志著公安機關一個新警種的誕生,標志著警用航空器列入中國警察裝備序列,也標志著警務活動范圍已由地面向空中發展,形成空地立體化的格局。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關心、幫助下,中國警用航空持續壯大。目前,全國有40個公安機關建立了警務航空隊,配備各型直升機70多架,主要有國產直升機;國外的有意大利萊昂納多直升機公司、法國空客直升機公司、美國羅賓遜和俄羅斯卡莫夫等廠家生產的直升機。
![]() 圖:警用型恩斯特龍480B直升機
![]() 圖:AC312E直升機
![]() 圖:空客EC135型雙發直升機
另外,近年來,無人機作為一種新型警用航空裝備,也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規模數量快速增長,目前全國有30個省份配備了警用無人機,數量從2014年不到100架發展到目前近1萬余架,操作員近8000人,目前公安系統已經成為無人機保有量最大的行業之一,并在各項任務中發揮了其他警種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警航的實戰應用情況
警用直升機可廣泛執行打擊犯罪、追捕逃犯、維護治安、疏導交通、參與重大活動安保等任務,也是一種高效的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手段。上個世紀60年代,美國對警用直升機的使用效益進行了評估,評估數據顯示:空中警力監視范圍通常是地面警力的15倍,街道巡邏速度通常是地面警力的10倍,一架警用直升機的作用等同于30輛警車和100名警察。可以說,警用直升機是“警力倍增器”。雖然各國警察的警種構成不同,警用航空的組建基礎和規模不同,其擔負的任務也有比較大的差別。但總的看,各國都十分注重對直升機這種空中執法手段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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