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05 15:22來源:未知 作者:通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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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無人機 今年上半年頻發的無人機擾航事件,讓監管政策進入快車道。除了相關部門規章的事前約束外,如何保證飛行中的無人機實時處于監控之內,仍是各界關注焦點。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中國民航局印發的《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就規定某些類型的無人機應該接入無人機云系統(下稱“無人機云”)。近期國家空管委印發的針對無人機的專項整治方案,也要求無人機生產企業通過預留接口等技術手段,保證無人機“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2016年,中國民航局批復了三家無人機云運營公司的許可。而即將出臺的無人機“管理規定”,更為無人機接入無人機云提供了依據。
此外,一位接近中國民航局的人士稱,考慮到無人機云數據的安全性,運營公司走純商業化的道路“可能性不大”,以政府補貼的形式運行的可能性較大。
無人機云運營商門檻較高
無人機云系統,是指輕小型民用無人機運行動態數據庫系統,用于向無人機用戶提供航行服務、氣象服務等,對民用無人機運行數據(包括運營信息、位置、高度和速度等)進行實時監測。
接入系統的無人機會即時上傳飛行數據,無人機云對侵入電子圍欄的無人機具有報警功能。接入無人機云的無人機,一般需要加裝硬件模塊和軟件系統。
參與無人機云系統開發的工程師許諾(化名)告訴記者,無人機云的開發始于2012年,當初并非針對無人機,而是為了管理在低空空域運行的航空器(包括有人機和無人機),2014年底技術攻關基本結束。
一方面,有人機使用無人機云還需要經過復雜的測試;另一方面,民用無人機出現,安全隱患開始暴露,有關部門認為,可以先將這套系統用在對無人機的監管上。
隨后,中國民航局召集相關無人機企業、行業協會和科研單位,于2015年底印發《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該規定中,對某些類型的無人機應該接入無人機云進行了較明確規定。
公開信息顯示,2016年3月,U-Cloud正式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的運行批文,成為首家獲得民航局批準的無人機云,運營主體是中國AOPA(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
2016年4月20日,U-Care同樣獲得試運行批文,運營主體是青島云世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8月,由成都福來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運營的飛云系統,也通過中國民航局試運行的批文。
實際上,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疆”)也于2014年開始研發自己的無人機云GEO,曾多次向監管部門推薦自己的產品,但截至目前未獲得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