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17 11:24來源:E通航 作者:通用航空
|
申請執行人丹鳳縣商山某公司與被執行人西安某航空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經丹鳳法院判決,西安某航空有限公司應支付申請執行人保障服務費及滯納金合計35萬余元。
![]()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履行義務,丹鳳縣商山某公司遂申請法院執行。 丹鳳法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公司法人一直處于失聯狀態且該公司已于2021年6月被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注銷經營許可,但被執行人卻有一架飛機停留在申請人廠區已四年之久。怎樣保障執行款盡快到位呢?扣押飛機!經過多方權衡考量,鑒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執行,丹鳳法院決定扣押被執行人名下的一架小型飛機(該飛機國籍標志為B—70HZ,型號為泰克南P2006T航空器)。
![]() ![]() 該飛機雖停飛多年,但機身完整,市場詢價價值在60——100萬元。確認飛機狀況后,執行干警在飛機艙門上張貼了封條。“扣押飛機是為了敦促被執行人盡快付款,若過了公告確定時間還未履行,法院也將對飛機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直接變現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該案執行干警陳法官說。 來源:丹鳳縣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