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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全省通航產業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日前,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批復,原則同意建設廣南通用機場項目。據悉,廣南通用機場已納入《云南省通用機場布局規劃(2016—2030年)》《云南省民航“十四五”發展規劃》。

一起來了解,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建設地點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南縣蓮城鎮平山村。
2 項目建設內容
機場按A1級通用機場標準建設,飛行區指標2B,新建一條長1600米、寬30米的跑道,8個機位的站坪(2A+4B+2直),1座2200平方米的機場綜合樓,配套建設空管、供油及相關配套設施,本期擬征地1458畝。
3 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投資估算:項目投資估算總額為81545.08萬元,其中工程直接費用52308.08萬元,工程其他費用23490.99萬元,基本預備費3455.47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2250.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40.54萬元。
資金來源:項目資本金為31004.86萬元,約占總投資的38%,由項目法人自籌解決,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等方式籌措解決。
針對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還明確了這些內容↓↓↓
本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
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設備、重要材料等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該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的投資項目,其招標采購活動必須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透明化管理、陽光交易。請加強與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聯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法組織招標工作。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緊協調落實項目的資金來源與籌措方案,以推動機場的建設,并適時研究制定機場的虧損補貼方案,確保機場的正常運行與可持續發展。
(二)請文山州做好周邊地區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建設規劃,項目單位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會同機場所在地政府做好機場凈空保護、電磁環境保護、噪聲敏感區域控制等工作,以利于機場的規劃建設及發展。
(三)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省發展改革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四)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來源:云南發改委/云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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