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30 21:48來源:通航在線 作者: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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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推進通用航空產業配套建設。鼓勵通用航空企業開展飛機維修、加改裝業務等通航售后服務,對新取得中國民航局CCAR-145資質的通航企業,按其年維修維護收入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支持舉辦通用航空展會、專業論壇和特色通航旅游、通航體育賽事等活動。 六、加強通用航空人才培養工作。在我市設立國家教育部門和民航行業部門認可的通用航空高等學校,按規定落實國家成人教育有關政策,前三年每年給予100萬元運營補貼;設立中等職業學校的,前三年每年給予50萬元運營補貼;依托本市現有院校設立通用航空有關專業,開展培訓并達到一定人數,前三年每年給予30萬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從市教育專項資金中解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團隊攜帶通用航空科技成果來本市創辦企業,參照《關于建設重要人才高地推動郴州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郴辦發〔2021〕25號)執行,所需資金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解決。 七、保障通用航空產業用地需要。對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航空產業項目,優先納入市級重點項目,按照評估價格并結合產業政策,經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集體研究,綜合確定土地供應價格。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產融對接,爭取國家金融政策和上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設立通用航空發展股權投資基金1億元以上,用于通用航空產業相關企業、項目股權投資,引導和支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設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批準的通用航空產業投資項目可申請1至3年貸款貼息,貼息最高限額為該項目貸款年基準利息的50%。 九、其他事項 (一)本措施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均在本市,依法經營,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通用航空企業或機構(短途運輸航線運營企業除外)。 (二)本措施已明確資金來源渠道的,按相關規定兌現,沒有明確資金來源渠道的,由受益財政兌現。 (三)重大通用航空產業項目和重大活動,實行“一事一議”。 (四)本措施由市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協調小組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五)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