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圍繞《濟南市關于加強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相關情況進行介紹。在記者提問環節,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福濤,介紹了銷售、維修、使用“低慢小”航空器應遵守的有關規定。
“低慢小”航空器類型很多,其中裝備有無線電發射設備的“低慢小”航空器,比如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民用無人機、模型航空器等在銷售、維修、使用方面應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銷售此類“低慢小”航空器的,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有關規定,應當在開始銷售之日起10個工作日辦理銷售備案手續。
維修此類“低慢小”航空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不得改變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核定的技術指標,禁止對藍牙設備、模型無線電遙控設備、無線局域網設備等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加裝發射天線或者射頻功率放大器。
使用此類“低慢小”航空器的過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山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應避免對其他依法設置、使用的無線電臺(站)產生有害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