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1-04 18:13來源:航游視界 作者:中國通航
|
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推動下,我國通用航空發展步伐逐步加快,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顯,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筆者總結歸納40年來我國通用航空發展的“十大亮點”。 ![]() 亮點一 “專業航空”改稱“通用航空”
1986年1月,國務院下發《關于通用航空管理暫行規定》,第一次在行政法規中明確提出了通用航空管理的概念。規定明確:凡是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為工業、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和國家建設服務的作業飛行,以及從事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海洋及環境監測、科學實驗、教育訓練、文化體育及游覽等飛行活動,均為通用航空。也就是說,除了民航的定期客、貨運輸航班和軍事航空外的一切航空活動均屬于通用航空。規定還明確了民航局通用航空行業歸口管理的職責,民航局和民航地區管理局兩級進行審批及頒發通用航空許可證權限的劃分,設定了申請通用航空應遵循的主要原則和違章違法的處罰辦法。這是在國家層面首次將“專業航空”改稱“通用航空”,與國際上的通用名稱相一致。而在此之前,我國一直將使用通用航空器從事的各種作業飛行稱為“專業航空”。
![]() 亮點二 將通用航空定位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0年10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明確重點發展以干支線飛機和通用飛機為主的航空裝備,首次把以干支線飛機和通用飛機為主的航空產業作為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確立為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該決定明確把培育和發展通用航空市場作為產業發展的基礎保障,提出加強通用航空領域的市場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培育市場,規范市場秩序,對促進通用航空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12年7月,國務院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新型通用飛機、民用直升機發展和應用實現全面突破,通用航空實現產業化發展,構建通用航空產業體系,列出了包括多譜系、成系列通用飛機和直升機在內的重大工程項目和政策措施。
![]() 亮點三 明確2020年通用航空發展目標
2012年7月,國務院下發《關于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通用航空發展目標是“通用航空實現規模化發展,到2020年,飛行總量達到200萬小時,年均增長19%”,明確了大力發展通用航空的主要任務和配套政策措施。201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成500個以上通用機場,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擁有通用機場或兼顧通用航空服務的運輸機場,覆蓋農產品主產區、主要林區、50%以上的5A級旅游景區;通用航空器達到5000架以上,年飛行量200萬小時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通用航空企業;通用航空器研發制造水平和自主化率有較大提升,國產通用航空器在通用航空機隊中的比例明顯提高;通用航空業經濟規模超過1萬億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協調的發展格局。據此,國家發改委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相繼印發《關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廣有關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建設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的實施意見》,提出首批建設26個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和41項通用航空示范工程。國務院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的通用航空發展目標,對通用航空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引領和促進作用。
![]() 亮點四 低空空域使用和管理改革逐步深入
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動的主要區域,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大力發展通用航空的重要前提和重大舉措。2010年8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關于深化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見》,提出推進真高1000米以下管制、監視和報告等三類空域劃設,在現行航路內4000米以下參照監視空域管理。2017年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空域資源配置,提高空域資源配置使用效率,增加民航可用空域,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從2010年到2014年,在全國14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集中開展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試點地區占全國空域的33%,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在此之后,又相繼在濟南、重慶地區進行了低空空域管理和通用航空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在珠三角和海南地區開展空域精細化管理改革試點、在西北地區組織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監視與服務試點、四川省低空空域協同管理改革試點等,低空空域的使用和管理正逐步走向深入,制約通用航空發展的空域使用環境正得到逐步改善,為通用航空“飛起來”創造了條件。
![]() 亮點五 確立分類管理新理念
1996年1月,當時的民航總局下發《關于發展通用航空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九五”期間要遏制通用航空規模不斷萎縮、作業量逐年減少的狀況,使通用航空運行機制逐步實現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2010年1月,民航局印發《關于加快通用航空發展的措施》,提出到2020年通用航空要初具規模,2030年發展環境根本改變,服務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明顯增強,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宜的通用機場和通勤機場結構,建立功能齊全、服務規范的通用航空服務體系。2015年5月,民航局成立通用航空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通用航空發展的若干意見》。2016年5月,民航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踐行一個理念、推動兩翼齊飛、堅守三條底線、完善三張網絡、補齊四個短板”(即“一二三三四”)工作思路;同年12月,民航局黨組審議并原則通過《提升通用航空服務能力工作方案》,提出創新通用航空發展政策、提升通用航空保障能力、改善通用航空運行環境、拓展通用航空服務領域、改進通用航空監管模式等5項重點改革任務。2016年8月,民航局通航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確立“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分類管理”十二字指導方針。針對套用運輸航空規章標準和監管方式管理通用航空的問題,民航局對現行規章進行了全面梳理,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分類管理的新理念。2018年7月,民航局印發《關于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與我國通用航空發展起步階段相適應、有別于公共運輸航空服務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分類監管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近年來,民航局采取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大力推進通航管理改革,分類管理理念正在逐步落實到位并顯現出良好效果,受到行業內外的積極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