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8-03 18:24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作者:中國通航
![]() 國家標準委日前決定對《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等20項擬立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0日。
《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由 339(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主要起草單位為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委托TC435(全國航空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執行。
近年來,隨著技術的發展,無人機系統行業高速發展,無人機系統在國民經濟建設發展中的服務民生、資源監測和保護、氣象探測、自然災害應對、公共安全服務和科考研究等多個領域有上百種應用需求。
目前,民用無人機系統市場應用前景廣闊、潛在市場空間巨大,將進入快速發展期,預計至2020年全球民用無人機系統市場規模將達到300億美元,保有量將從2016年的100萬架遞增至2020年的1000萬架。
然而,伴隨民用無人機系統行業的快速發展、產品數量的快速增加,由于民用無人機操作簡便、價格低廉、易改裝、不易發現,“黑飛”“亂飛”現象嚴重,甚至被恐怖分子利用從事不法活動,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生命財產安全產生嚴重威脅,尤其是近年來在西南地區頻頻發生無人駕駛航空器影響民航客機事件,將無人機的產品安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無人機產品安全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和關鍵。
此外,市場上產品質量低下的“山寨”機隨處可見,不少民用無人機產品采用了不科學的設計和有害物質,對使用者造成了較大的傷害威脅。
根據“全國標準信息公眾服務平臺”公開資料,明確了《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的“目的意義”。針對民用無人機快速發展中產生的諸多問題,制定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標準,對民用無人機的運行安全要求、整機安全要求及各分系統安全要求、無線電干擾要求、防護要求、使用說明書要求及相應的試驗方法進行規定,規范民用無人機產品的研制和使用,降低民用無人機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生命財產安全產生嚴重威脅十分必要,以促進民用無人機產業健康發展。
環顧世界,各國其實都在探索降低民用無人機產品運行風險、提高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制度。我國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送審稿)中明確規定“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指定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強制性國家標準是開展民用無人機強制性認證的基礎。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無人機的運行安全要求、整機安全要求、使用說明書要求等內容。”適用于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小型無人機。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方面,該標準中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基本要求主要對無人機的標志、標識、產品合格證進行了規定;運行安全要求主要從對運行過程中遇到的風險進行限制的角度,規定了空域保持要求、身份識別要求、地理圍欄要求、感知與避讓要求、應急處置要求等;整機安全要求和各分系統安全要求,主要從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小型無人機三類,對無人機的空機重量、最大起飛重量、最大平飛速度、最大飛行高度、沖擊振動、突出物、銳邊、防碰擦、防燃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整機安全中的無線電抗干擾要求提出了無人機無線電發射功率、頻段、頻率應滿足國家規定的要求,不影響現有國家的通信安全,也不對操作者、附近相關人員造成電磁輻射傷害;整機安全中的使用說明書要求中規定必須要將無人機產品涉及安全相關的內容寫進使用說明書中,使操作者了解該型號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必要功能、性能、使用方法及應急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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