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5-27 16:09來源:民航局網站 作者:中國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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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5月21日印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明確試驗區建設以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區)等為單位,以地方政府為申請主體,首批試驗區的申報將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 以下為通知全文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空管局、運行監控中心、民航大學、飛行學院、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校飛中心、信息中心,各協會:
為探索新時代政府監管服務的新方式,形成促進無人駕駛航空行業管理與社會管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徑,在體制機制、政策法規等方面先行先試,有序開展我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點示范工作,民航局制定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方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首批試驗區的申報將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民航局將根據試驗區工作的整體布局、實際需求和效果分批逐步擴大范圍,統籌推進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建設。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0年5月21日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
(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
為探索新時代政府監管服務的新方式,形成促進無人駕駛航空行業管理與社會管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徑,在體制機制、政策法規等方面先行先試,有序開展我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點示范工作,指導和推動我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以下統稱為試驗區)建設,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目的意義
持續深入開展無人駕駛航空試點工作,引導產業發展、培育產業生態,為無人駕駛航空運行理論研究、風險評估、技術應用等提供試運行平臺,在實際運行中積累運行數據和運行經驗,探索民用無人駕駛航空發展規律,制定針對性強、可推廣復制的適航、飛標、空管等標準及準入規則。
二、建設原則
(一)系統布局,加強頂層設計。以實際需求為導向,統籌規劃試驗區的目標、分工和路徑。
(二)重點突破,強化成果轉化。有重點的推進試驗區建設和運行,加強示范引領。
(三)堅守底線,確保運行安全。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夯實安全發展基礎,確保試驗區建設和運行有序開展。
(四)創新驅動,融合先進技術。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先進技術應用。
三、基本條件
試驗區建設以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區)等為單位,以地方政府為申請主體,擬申請地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空域環境良好,具備便捷的低空空域協調和申請條件,適合劃設相關無人機飛行空域;
(二)產業基礎較好,具有較完整的產業鏈,優先支持具有無人機試運行批準企業所在地的城市;
(三)基礎設施健全,擁有較完善的無人機試飛驗證或試驗運行相關配套設施設備,如:起降場地、通信導航監視設施設備等;
(四)支持措施明確,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已出臺無人駕駛航空相關發展規劃或政策文件,對無人機運行有明確資金和政策支持;
(五)專業資源豐富,具有支持試驗區產業規劃建設、運行管理服務和市場管理的專業部門或單位,擁有無人駕駛航空基礎研究或關鍵技術領域的高水平科研機構,擁有一批高水平的無人駕駛航空創新研發團隊。
四、布局選址和目標定位
試驗區的布局選址原則上主要考慮地理環境的均勻分布,氣候條件的多樣性,不同的運行場景(人口密集、人口稀少;視距運行、超視距運行)和應用(航空噴灑( 撒) 、航空攝影、空中拍照、空中巡查、物流配送等),以及不同的飛行基礎設施(機場、監視設備、飛行數據采集設備等)等要素。
根據上述布局選址原則,結合各地自身條件和發展需求,試驗區的建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目標定位:
(一)城市場景運行試驗區
在人口密集區超視距場景下,以探索5G、精準定位、地理網格、人工智能、物聯網等先進技術應用為重點,構建城市運行管理技術和應用市場生態。
(二)海島場景運行試驗區
在海島灣區超視距場景下,以探索無人機空管運行技術和適航驗證為重點,健全無人機運行技術體系。
(三)支線物流運行試驗區
在人口稀少超視距場景下,以探索貨運無人機運行技術為重點,建立大型無人機運行安全管理體系。
(四)高原環境運行保障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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