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12-15 08:28來源:中國航空網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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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英安航空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臨時)(民航運企字第064號)有效期至2015年12月4日,鑒于截止該日,你公司仍未按《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民航總局第138號令)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提交申請換發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的完整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和《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民航總局第138號令)第四十四條“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企業不再申請延期的,經營許可證自動失效”的規定,決定注銷你公司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臨時)(民航運企字第064號)。你公司應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將原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臨時)(民航運企字第064號)正、副本繳回。 二、你公司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臨時)(民航運企字第064號)被注銷后,不得從事公共航空運輸活動,有關票證、代號、標志終止使用。 三、如對本通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民用航空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