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11-05 14:46來源:中國航空網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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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柳州機場的車輛、設備維修管理,減少機場公司車輛、設備的維修成本,有效延長車輛及設備的使用壽命。日前,柳州機場公司根據機場的實際情況,在2014年下發執行的《柳州機場車輛設備維修管理暫行規定》(柳州機場[2014]67號)的基礎上,重新制定了《柳州機場車輛設備維修管理規定》,對機場各類車輛和設備的維修管理從“維護管理機制、定期保養維修、日常保養維修及突發維修、維修配件管理、維修費用報銷”等七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范。 新的車輛設備維修管理規定對車輛、設備實行定人、定車、定設備的管理機制,車輛、設備的使用部門應建立完善車輛、設備維修檔案,明確固定每輛車、每臺設備的保養人員。保養人負責對車輛、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對車輛、設備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異常要立即上報并進行維護或維修。車輛、設備維修分為定期保養維修、日常保養維修及突發維修。 一、車輛、設備的定期保養維修:對使用較頻繁的車輛按行駛里程進行維護保養,其他車輛按每年兩次的頻度進行定期保養,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進行定期保養前各使用單位必須向公司申報保養所需的耗材和費用,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各單位進行定期保養時須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填寫《柳州機場的車輛、設備定期維護、保養、維修記錄表》。 二、車輛、設備的日常保養維修:各使用單位須填寫《柳州機場的車輛(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審批單》,詳細說明維修項目和損壞原因,經使用部門領導(兩人)簽字后報職能部門審核和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三、車輛、設備的突發維修:車輛、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突發故障需緊急維修時,使用人必須向使用部門主管領導匯報故障情況,由使用部門主管領導報公司經發部,經發部報請公司當日值班領導審批同意后,使用部門可直接聯系維修廠進行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