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8-13 09:39來源:中新網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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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飛機駕駛員協會(ECA)已呼吁EASA提出的無人機規定應重點關注人群和載人航空的安全,而不是駕駛這類飛機的休閑飛行員的權利。
2015年3月,EASA首次概述了提案,此提案建議民用空域內的無人機運行應與其構成的風險相稱,并建議按照各種機型和運行可以考慮將無人機分為三類——開放類、特許類和審定類。
根據提議的規定,歸類為“開放類”(“open”)的那些飛機將不需要獲得航空當局的批準,但需要保持在規定范圍內運行。
雖然ECA承認,無人機具有潛在的好處,但是它指出,安全地引入技術絕對重要,特別是對于現有的載人航空來說”。
歐洲飛機駕駛員協會稱,鑒于僅一起涉及無人機的、造成人員受傷的事故對該行業發展所造成的損害,所以“深思熟慮的、有效的、高效的規定”是必需的。
“開放類的大多數無人機將成為大眾市場消費產品,在幾年后可能有非同尋常的能力,任何規定都需要解決這個問題,”ECA在其關于提議規章的意見書中說。“沒有適當的風險評估就不可能解決這一點,尤其是空中相撞的危險”。
它補充說,“關于無人駕駛和有人駕駛飛機碰撞的效果缺乏科學和工程研究,所以這必須作為一個緊急事項”。
ECA提出了許多關于“開放”類無人機的規定要求,其中包括:距離飛行員的最大水平距離為500米(1640英尺)、高度164英尺;自動規避限制區域;自動恢復;500克的重量限制;速度限制;識別并規避的可見性標準;無人機得標記和注冊。
它補充說,無人機應規避有人駕駛飛機;在視線范圍內運行,未經同意不靠近第三方;遠離有人駕駛飛機區域。ECA稱,飛行員也應該受到充分訓練,并且劃入開放類的無人機應該只用于以娛樂目的操作。這就使得商業飛行須使用特許類和審定類無人機。
規章框架草案將于2015年年底由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提交給歐盟委員會。在這之前,該安全機構將提出關于開放類的最終規章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