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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海口市政府公布《海口市促進國際及地區航空客運市場發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參與海口美蘭國際機場航空區域門戶樞紐建設,并符合相關條件的擁有國際或者地區航線經營許可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以下簡稱“航空企業”)或者包機企業,給予補貼或者獎勵。《辦法》自2023年7月6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辦法》旨在將海口打造為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航空區域門戶樞紐,推動國際及地區航空客運市場高質量發展,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辦法》適用于2023年1月1日起執飛的相關航線。2024年和2025年的相關指標將根據前一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場情況動態調整,經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后,定期公布。
鼓勵開辟國際定期直飛航線
《辦法》規定,國際定期直飛航線(包含技術經停航線,不包含空中快線)平均每周執飛不少于1班。國際定期直飛航線,根據飛機機型、航程時間給予三年培育期補貼,每天補貼上限為1班,雙通道機型補貼標準在單通道機型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50%。2023年單通道機型的航線補貼標準如下:
(一)往返航程小于6小時(含),按2.3萬元/飛行小時補貼;
(二)往返航程大于6小時且小于9小時(含),按1.7萬元/飛行小時補貼;
(三)往返航程大于9小時且小于12小時(含),按1.8萬元/飛行小時補貼;
(四)往返航程大于12小時且小于15小時(含),按1.7萬元/飛行小時補貼;
(五)往返航程大于15小時且小于18小時(含),按3.2萬元/飛行小時補貼;
(六)往返航程大于18小時,按3.4萬元/飛行小時補貼。
根據當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場情況動態調整下一年度的補貼標準,經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后,于當年年底前進行公開公示。
鼓勵加密航班,打造空中快線
《辦法》規定,對海口至空中快線目標城市的定期直飛航線給予補貼。補貼標準如下:
(一)香港地區:同一家航空企業每日首班航班不予補貼,每日第二個航班補貼3萬元/班,每日第三個航班補貼4萬元/班。
(二)澳門地區:同一家航空企業每日首班航班補貼6萬元/班,每日第二個航班補貼8萬元/班。
(三)臺灣地區:同一家航空企業每日首班航班補貼5萬元/班,每日第二個航班補貼7萬元/班。
(四)新加坡:同一家航空企業每日首班航班補貼13萬元/班,每日第二個航班補貼17萬元/班。
(五)曼谷:同一家航空企業每日首班航班補貼9萬元/班,每日第二個航班補貼11萬元/班。
根據當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場情況動態調整下一年度空中快線目標城市名單以及補貼標準,經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后,于當年年底前進行公開公示。
鼓勵發展通程航班(需要同一航班號)
《辦法》規定,對定期執飛的通程航班給予補貼。
航線補貼方面,鼓勵內地城市經海口中轉至國際及地區城市、國際及地區城市經海口中轉至國內城市的航班,海口⇋國際及地區城市段在第三條、第五條基礎上上浮10%。鼓勵國際及地區城市經海口中轉至國際及地區城市的航班,國際及地區城市⇋海口⇋國際及地區城市段在第三條、第五條基礎上上浮20%。
人次補貼方面,以海口作為中轉地,由國內城市經海口中轉至國際及地區城市、由國際及地區城市經海口中轉至國內城市的航班,每人次給予400元補貼。以海口作為中轉地,由國際及地區城市經海口中轉至國際及地區城市的航班,每人次給予600元補貼。
根據當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場情況動態調整下一年度補貼標準,經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后,于當年年底前進行公開公示。
對定期執飛航線的入境境外旅客(港澳臺旅客除外)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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