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4 21:25來源:民用航空網 作者: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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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安全,根據有關規定,文昌市政府決定于2023年1月5日-1月10日期間加強文昌市所轄空域管理。 自2023年1月5日12時起至1月10日12時止,文昌市全市行政區域空域為臨時空中限制區。在臨時空中限制區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在地面以及空中進行起降、飛行活動,禁止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禁止燃放孔明燈。期間,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進行應急作業的飛行活動,須按照有關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在禁飛期間,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將加強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監控,嚴格落實禁飛規定。 文昌各鎮(場)及公安、旅游文化、市場監管、氣象、海關、應急管理等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檢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通告的,依法予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