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6-15 09:00來源:《中國發展觀察》2020年第9-10期 作者:中國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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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通航產業更好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積極推動我國低空空域管理體制改革
現行空域管理體制是我國通航產業放活發展的最大制約因素,應當重新理順軍民航的管理責任,妥善處理好空防與空管的關系,有效推進空域管理體制改革。目前世界各國空域管理基本均采取民方管理為主、軍方管理為輔的方式,我國空域改革可參照國際通行經驗。我國軍航管理系統既承擔著繁重的防空安全任務,又承擔著低空空域通航飛行計劃審批任務,從軍方立場看,兩者權衡必然側重防空安全, 這既增加了軍航的工作壓力,分散了軍航聚焦防空安全主業的精力, 又客觀上導致低空空域管得過死。美國民航系統管理著85%的空域, 而中國民航系統僅管理約20%的空域,80%的空域由軍方管理。應重新劃分軍民航飛行安全責任,除禁止或限制空域外,軍航可將大量的審批權限放給民航。同時, 可借鑒推廣四川等地低空空域管理試點經驗,建立軍民航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二)加快推進全國空域分類管理
目前我國空域管理方式尚未和國際民航組織推薦標準完全接軌。按照國際民航組織標準,根據對儀器儀表的依賴程度不同、對目視飛行的限制程度不同,將空域分為A、B、C、D、E、F、G七個基本類型,對航空器的要求和限制條件逐漸放松,從而使低類別空域適合于通用航空的發展。美國將空域劃分為A、B、C、D、E、G六個類型(F為空中交通咨詢服務,是在沒有條件提供管制服務時采取的臨時性空中服務方式,很多國家沒有采用),絕大多數低于5500米的空域被劃為E類空域,G類空域主要分布在海拔230米至400米,在E類和G 類空域采取負面清單管理,只要不是明確管制的空域,都可以自由飛行。我國將空域劃分為A、B、C、D四類,即高空管制區、中低空管制區、進近(終端)管制區和塔臺管制區,采取正面清單管理,沒有批準航線就不能起飛。按照我國新修改的低空空域管理規定,將低空空域劃分為管制空域、監視空域、報告空域三大類,在管制空域飛行需要申請,監視空域和報告空域只需報備,在低空空域管理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突破。但目前監視空域和報告空域比例仍然較低,空域呈現孤立分割特征,很少連成大片,通用飛機起飛難、飛不遠。我國應參照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和世界各國經驗,加強對國家空域資源的統一規劃,深化對空域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大幅擴大低空監視空域和報告空域的比重,使之在全國范圍內連成大片,公開飛行航圖,為通用航空飛行創造空間。
(三)加強通用航空安全管理
通用航空發展必須妥善處理好航空安全和空域開放的關系,既不能一味追求空域開放而忽視安全管理(如果發生通用航空安全事故可能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損失,并將極大沖擊通用航空的社會信任度),也不能一味強調安全而在空域開放、空域改革方面止步不前。要在空域管理改革中積極探索通用航空安全的管理方式,循序漸進、穩扎穩打。當前通用航空安全監管的難點是“低慢小”飛行器,即超低空飛行、飛行速度慢、體積較小的通用航空飛行器,主要包括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大型航模等,不易被雷達發現,管理難度較大。目前對“低慢小” 飛行器的有效管理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如不能有效管理,極易出現擾亂空中飛行秩序、造成空管混亂、威脅飛行安全的問題,甚至威脅地面安全。解決該問題一方面要堅持分類施策,如對于從事公務飛行、私人飛行、航空旅游、醫療救援等活動的、安全性較高的大中型通用飛行器,采用更加靈活的安全管理方式;對于無人機等“低慢小”飛行器可繼續嚴加管理。另一方面在不同地區采取不同松緊度的安全管理方式,如首都地區低空空域管理可較為嚴格,廣大內陸地區、沿邊地區、海島地區可以更加靈活。同時,要探索通過大數據、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對“低慢小”飛行器進行實時監管,用技術創新的辦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總之,對通用航空的安全管理應采取宜疏不宜堵的方法。
(四)加強對通用航空基礎設施的統籌布局
我國提出要深化低空空域改革、推動通用航空產業發展以來, 地方積極性很高,均將通用航空產業視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下一個重要增長點,一批通用航空機場、通航產業園等紛紛上馬。盡管我國通航產業發展相對落后、設施較為薄弱,但也不應一味在通航項目上求大、求多,一擁而上, 必須處理好和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消費需求以及其他交通方式之間相適應的關系,這其中特別要處理好通用航空和綜合交通的關系。在國家和地方編制綜合交通規劃中,要將通用航空納入并進行統籌考慮,推動通用機場與運輸機場特別是支線機場相協調, 推動通用航空與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和融合,明確通航機場布局和建設標準,避免重復建設、盲目競爭。
(五)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通用航空保障體系建設
要推動我國通用航空健康有序發展,必須建立起覆蓋全國的通用航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 特別是通用機場、FSS、FBO、MRO等基礎設施。目前國內這些設施既有政府主導建設的,也有企業建設的,還有政府和企業合作建設的。為推動通航保障體系盡快完善, 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到通航保障體系建設中來, 或政府以P P P 、BOT等方式與社會資本開展合作,特別是要吸引國外先進、專業化技術服務企業參與投資建設,提升產品的專業化水平。
作者單位: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戰略研究部/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交通業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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