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5 08:47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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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1.2.4 最大區域寬度 在確定航路的導航設施覆蓋范圍內整個航路沒有最大區域寬度。在設施的覆蓋范圍以外劃定的航路, 其區域開始向外擴大 15°,如上述 1.2.3 節“無航跡引導的區域”規定。 1.2.5 區域最小高度 1.2.5.1 除在高緯度地區(其緯度由有關當局確定)圖示的真北方向不能使用外,在每個由緯線和經線組成的扇形區內應標識區域最小高度, 1.2.5.2 當在高緯度地區(其緯度由有關當局確定)圖示的真北方向不能使用時,則在該網格所使用的參照線構成的扇形區中標出區域最小高度。 1.2.5.3 如果圖示不是真北方向,必須明確注明該情況和使用的方向基準。 1.3 作圖的精度 在確定最低航路高度時,必須考慮作圖精度,圖上標出的物體必須加上垂直和水平的容差,如PANS-OPS 第二卷,第一篇,第二部,第一章,1.8 節規定。 1.4 超障余度 1.4.1 在航路階段 IFR 飛行,主區使用的最小超障余度(MOC)為 300m(1000ft)。山區增加值根據下表: 地區標高 MOC 900m(3000ft)和 1500m(5000ft)之間 450m(1476ft) 大于 1500m(5000ft) 600m(1969ft) 1.4.2 主區外使用的 MOC 如下: a) 簡化法:在緩沖區,MOC 等于主區 MOC 值的一半;和 b) 改進法:在副區,超障余度則從內邊界的全余度均勻向外減小至外邊界為零。 1.4.3 最低超障高度(MOCA)。MOCA 為某確定航段提供了所需的障礙物余度。每個航段確定并公布一個 MOCA。 1.5 轉彎 1.5.1 轉彎保護區 可以在電臺或定位點上空實施轉彎。 1.5.2 轉彎參數 與所有轉彎通用的參數見第二部,第三章,“轉彎區域結構”,表。航路中的轉彎使用以下參數: a) 高度——設計的區域的高度或以上; b) 指示空速——585km/h(315kt); c) 風——在 h 高度上的全向風 w=(12h+87)km/h,h 為公里單位 [w=(2h+47)kt,h 為千英尺],或 如果有適當的統計資料,使用最大 95%概率的全向風; d) 飛行技術容差: 1) 最大駕駛員反應時間:10 秒;和 2) 壓坡度時間:5 秒。 第6 篇等待程序 第1章等待準則 1.1 總則 1.1.1 為保證航空器處于等待保護區范圍內,駕駛員應使用現有的錯誤檢查程序以減少操作錯誤、數據錯誤或設備故障的影響。 1.1.2 關于超音速運輸機(SST)等待區的參數包括在 SST 運行指南(126 號通告)中的“運行要求的說明”。 1.1.3 本章所述的等待程序為右轉彎等待航線,對左轉彎等待航線,相應的進入和等待程序與入航等待航跡對稱。 1.2 等待航線有關的術語和形狀與等待航線有關的形狀和術語如圖。 注:對直升機使用的程序,緩沖區寬度為 3.7km(2NM)并僅在 1830m(6000ft)以下使用。 1.3 速度、轉彎率、計時、距離和限制徑向線 1.3.1 速度進入等待航線和在等待航線飛行的航空器指示空速應等于或小于表和 所列數值。 注:表和 中所列的速度是按 5 的倍數取整,從運行安全考慮認為是與原數據等量的。 1.3.2 坡度/轉彎率 所有轉彎坡度是以 25°或轉彎率為 3°/秒的坡度之間取較小值。 1.3.3 修正已知風 在駕駛員進入等待和在等待航線飛行的過程中,需要為保持程序中所描述的航跡,對已知風的影響進行航向和計時的修正。 1.3.4 出航計時開始 出航飛行(三邊)計時的開始,是在轉至出航航向或正切定位點,以發生較晚為準。如果不能確定正切位置,則在完成出航轉彎至出航航向即開始計時。 1.3.5 基于 DME 距離的出航邊長度 如果出航邊的長度是由 DME 確定,則到達 DME 限制距離,出航邊即行終止。 1.3.6 限制徑向線 1.3.6.1 在背臺等待情況(見圖 C),如果從等待定位點至 VOR/OME 臺的距離較短,可規定一條限制徑向線。在需要限制空域的地方,也可規定一條限制徑向線。 1.3.6.2 如果等待中在 DME 限制距離前先遇到限制徑向線,則應跟隨這條徑向線飛行直至開始入航轉彎,在不晚于到達限制 DME 距離前開始轉彎。 1.3.7 通知 ATC 如果有任何原因駕駛員不能遵守在正常條件下制定的等待航線,應盡早通知空中交通管制。 1.4 進入 注:為滿足當地條件而改變基本程序,可與有關運營人協商后由國家批準。 1.4.1 進入等待航線必須按照航向與三個進入扇區的關系(見圖),考慮扇區邊界兩側各 5°機動區。 1.4.2 在 VOR 交叉定位等待,進入航跡限于構成交叉定位的徑向線; 1.4.3 在 VOR/DME 定位點等待,等待航跡限于: a) VOR 徑向線; b) DME 。换 注:如果有具體運行上的困難不能使用其它進入程序時,才能規定一個 DME 弧進入程序。 c) 按公布的至出航段末端的 VOR/DME 定位點的進入徑向線進入。 1.4.4 第1 扇區進入 第1 扇區程序(平行進入): a) 航空器到達定位點后,向左轉至出航航向飛行適當的時間(見 1.4.9 節“出航時間/距離”);而后 b) 航空器向左轉向等待一側,切入入航航跡或回至定位點;而后 c) 第2 次飛越定位點,航空器右轉彎按照等待航線飛行。 1.4.5 第2 扇區進入 第2 扇區程序(偏置進入): a) 航空器到達定位點后,在等待航線一側與入航航跡的反向成 30°的航跡飛行;而后 b) 航空器出航飛行: 1) 如果規定計時,飛行適當的時間(見 1.4.9 節“出航時間/距離”);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