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26 09:4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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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符合《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的規定。 第二百七十五條清洗油料容器的污水、油罐的積水,應當通過污水處理等凈化設施進行處理。未經處理的污水、廢油不得直接排放。 污水、廢油的排放應當符合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第二百七十六條跑、冒、滴、漏的油品應當及時回收,不得直接沖洗到生產作業單位以外。失效的泡沫液(粉)以及其他含油或有害物質等應當集中處理。民用航空油料儲存運輸容器的清洗應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三節 應急處置 第二百七十七條航空油料供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航空油料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航空油料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當納入機場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第二百七十八條航空油料供應突發事件主要指: (一)油品質量導致的飛行事故; (二)火災、爆炸事故; (三)溢油污染事故; (四)加錯油; (五)加油過程中加油膠管(接頭)爆裂; (六)拉壞航空器(加油車)加油接頭或刮碰航空器; (七)人員傷亡事故; (八)其他突發事件。 第二百七十九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 (一)制定應急預案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相關部門職責和裝備; (三)生產作業單位基本情況。包括:主要油料設施、設備情況;航空油料的品名及正常儲存數量;員工人數和排班情況;占地面積等; (四)負責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負責人名冊、聯絡方式和電話; (五)應急處置程序、處置方案; (六)緊急疏散及警戒設置; (七)社會支援與協助措施等。 第二百八十條航空油料供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器材。 航空油料供應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在演練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二百八十一條航空油料供應場所突發緊急事件時,生產作業單位應當立即向上一級單位以及機場管理機構報告,視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二百八十二條應急處置結束后,應當及時清理垃圾、廢棄物等,減輕對環境的破壞。 第十二章 機場運行安全信息管理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二百八十三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報告機場運行安全信息。運行安全信息包括機場使用細則資料的變更、安全生產建議、影響運行安全的事件或隱患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信息。 第二百八十四條發生影響機場運行安全的事件或隱患時,各運行保障單位均應當立即報告機場管理機構。 第二百八十五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與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他駐場單位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相互提供必要的生產運營信息,為旅客和貨主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和服務。 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他駐場運行保障單位均有免費提供信息的義務及使用信息的權利。任何單位不得將免費獲得的信息用于商業經營。 第二百八十六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統一的機場運行信息平臺。航空運輸企業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準確地向機場管理機構提供航班計劃、航班動態等信息,由機場管理機構根據機場的實際需要加以整理后發布,保證各生產保障單位、旅客和機場其他用戶及時獲得所需信息。上述信息均應當無償提供。 第二節 機場運行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第二百八十七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場運行安全信息報告制度,包括航行資料報告制度、日常通報制度、快報制度和月報制度。 第二百八十八條航行資料報告制度的要求如下: 當機場飛行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駐場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提供航行資料。對可預見或事先有計劃的資料更改,應當按《民用航空航行情報工作規則》中的有關規定提前提供;對不可預見的臨時性的資料,應當及時提供。 (一)《機場使用細則》中的機場資料發生變更; (二)跑道、滑行道、機坪或其部分的關閉、恢復或運行限制發生變化; (三)跑道、滑行道、機坪的數量、運行限制及物理特性發生變化; (四)跑道、滑行道、機坪道面標志線、標記牌發生變化; (五)助航燈光設施、風斗發生變化; (六)登機橋數量發生變化; (七)飛行區和障礙物限制面內影響飛行安全的障礙物的增加、排除或變動,障礙燈發生變化; (八)飛行區內不停航施工的開工和計劃完工時間、每日施工開始和結束時間、施工區域的安全標志和燈光的設置發生變化; (九)救援和消防保障等級發生變化(不含臨時的變化); (十)機場通信、導航、雷達、氣象設備發生變化; (十一)其他情況發生變化需要發布航行通告的。 第二百八十九條日常通報制度的要求如下: 發現可能影響航空器正常和安全運行的下列情況之一的,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塔臺管制員)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