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06 16:08來源:通航航空 作者:中國直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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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吊掛飛行往返作業地點的飛行高度應根據飛行距離、天氣情況和地形條件決定。在平原地區吊掛物距障礙物不得少于50米;在丘陵、山區和較大的水面、森林、城市上空,吊掛物距障礙物不得少于100米。
八、凡兩架以上直升機,使用一個作業基地往返作業點進行吊掛飛行時,均必須保持目視飛行和直升機之間的通信聯系。往返作業點采取統一制定的同方向運行的園圈航線。兩機在同一航向時必須保持一分鐘以上的縱向飛行距離。
九、吊掛飛行的臨時作業基地,其場地要求按《中國民用航空直升機近海飛行規則》中,直升機作業機場的選建原則進行。吊掛飛行路線必須認真研究,合理選擇,一般應避開人口稠密區,擁擠的航路和繁忙的機場附近。如任務需要必須經過上述地點,要采取嚴密措施并經過特殊批準后,方可執行。
十、各單位在執行吊掛飛行中,必須搞好空、地通信聯絡,密切協作配合,要利用小型通信設備,輔助手勢、旗語等協調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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