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02 09:3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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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困難事件一旦發生,可靠性組立即記錄并跟蹤使用困難事件,決定是否發起技術調查,維修工程部技術工程管理室根據技術調查通知立即進行技術調查并盡快提出糾正措施。 重復故障警告: 同一故障在15個飛行日內累計出現3次或3次以上,發起重復性故障警告。 結構缺陷/損壞/腐蝕警告: 在下列情況下,航線維修人員應在24小時內將與《結構損傷報告單》通過MCC報維修工程部技術工程管理室: 在首次檢查門檻值檢查時發現超過廠家允許的損傷標準或3級腐蝕; 在任何重復檢查時發現2、3級腐蝕; 在任何檢查時發現蔓延腐蝕; 在執行非腐蝕預防與控制大綱規定的維修任務時發現腐蝕。 飛行時間(空中):航空器在每次飛行中自起飛時機輪離地到著陸時機輪觸地這一階段所經歷的時間總計。 輪擋時間(空地):航空器在每次飛行中自離開停機坪起至著陸后滑回機坪停止時這一階段中所經歷的時間總計。 飛行時間(營運):有經濟收入的飛行時間(空中)。 起落次數(正常):航空器起飛離地到著陸后并使用剎車。 起落次數(連續):航空器接地后連續起飛未使用剎車。 起落次數(營運):有經濟收入的起落次數。 航空器在冊架數:在民航局注冊登記的航空器架數。 航空器可用架日:航空器的技術狀態處于完好的架日,包括飛行架日和備用架日。 航空器不可用架日:航空器的技術狀態不完好的架日,包括檢修停場、缺件停場、損壞停場和故障停場的航空器架日。 航空器在用架日:航空器可用架日和航空器不可用架日之和。 航空器非在用架日:航空器沒有在使用中的架日,包括送廠修理、封藏停飛和改裝停場。 平均日利用率=營運飛行時間(空中)/航空器在用架日 平均航段時間=飛行時間(空中)/起落次數(正常) 平均可用率=(可用架日×100)/(航空器在冊架數×天數) 機械原因:是指因工程機務原因造成航空器(機體/發動機/螺旋槳/機載設備)故障。 飛行不正常事件:因機械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的后果,表現為滑回、換機、改航、返航、中斷起飛、空中火警、空中停車、地面停車、沖出跑道和其它事件。 延誤:因機械原因造成航班比計劃起飛時間晚起飛,并且累計超過15分鐘。 延誤時間:撤輪擋時間與航班表上規定的起飛時間之差。 取消:因機械原因取消預定的飛行計劃。 換機:因機械原因臨時更換飛機執行航班。若更換飛機但未影響航班,則不計換機。 滑回:飛機滑出后,在起飛加速之前,因機械原因滑回機坪。 中斷起飛:由于任何原因導致飛機在尚未離地時中斷起飛程序。 返航:飛機起飛后到達目的地之前,因機械原因返回出發機場。 改航:飛機因機械原因中途改飛別的地方。注:如果因一次航班不正常,影響其它后續的航班,只計一次不正常事件。 沖出跑道:因任何原因飛機偏出跑道。 使用困難事件:是指航空器在地面、空中以及檢修時所發生或發現的損傷航空器,降低飛行品質,危及飛行安全的重要故障或事故。包括: 1) 由于飛機系統或設備的故障、失效或缺陷而引起著火; 2) 由于發動機系統的故障、失效或缺陷而使發動機及航空器的結構、設備或部件損傷; 3) 駕駛艙或客艙內出現有毒或有害氣體或濃煙集聚; 4) 螺旋槳操縱系統出現故障、失效或缺陷;(N/A) 5) 螺旋槳、旋翼槳或槳葉結構發生損壞;(N/A) 6) 在正常點火源附近有易燃液體滲漏; 7) 在使用中由于結構或材料損壞而引起剎車系統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