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0 09:22來源:圈內新聞 作者:中國直升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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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機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簡稱:中信海直;證券代碼:000099)于今日(11月19日)發布公告,中信海直及其控股股東中國中海直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海直”)與深圳市南山區土地整備局、深圳市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事處于11月16日共同簽署了《關于南頭直升機場搬遷項目補償框架協議》,補償金額合計約6億元人民幣,補償對象包括中信海直位于南頭直升機場搬遷項目范圍內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果樹青苗等。此外,框架協議約定,在深圳地區選址新建通用機場建設完成且取得民航機場使用許可前,自正式補償協議生效之日3年內,中信海直及中海直可繼續無償完整地使用南頭直升機場。 ![]() 以下是公告的框架協議主要內容:
1.簽約各方
甲方:
受深圳市南山區政府委托,由深圳市南山區土地整備局、深圳市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事處共同作為框架協議的甲方。
乙方:
中信海直、中海直共同作為框架協議的乙方。
2.主要內容
(1)補償對象:
乙方位于南頭直升機場搬遷項目范圍內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果樹青苗等。
(2)補償方式:貨幣補償。
(3)補償金額:補償金額合計約6億元人民幣,最終全部補償金額以甲、乙方簽訂的正式補償協議為準。
(4)乙方承諾正式補償協議生效之日起,除該協議項下的補償款項外,不再對南頭直升機場搬遷項目范圍內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果樹青苗等主張其他的權利。正式補償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協議項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附作物、果樹青苗等移交于甲方。
(5)乙方在深圳地區選址新建通用機場建設完成且取得民航機場使用許可前,甲方同意自正式補償協議生效之日3年內乙方繼續無償完整地使用南頭直升機場,不可抗力和非乙方的原因除外。
(6)框架協議自甲、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公告稱,本次簽署的協議為南頭直升機場搬遷項目補償的框架協議,協議涉及的補償方式、項目及補償標準等尚需經協議各方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最終的補償金額以雙方確認的正式評估報告和雙方簽訂的正式補償協議為準。
![]() 據了解,深圳南頭直升機場位于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533號(基準點坐標:N 22°33′32″ , E 113°55′29″),許可證 GA2017CS0001OI ,是一個A1 類表面直升機場,于1983年建成投入使用,早期專為南海石油勘探開發提供直升機飛行服務,是通用機場中最繁忙的直升機場。
![]() 該直升機場自通航至今,始終貫徹“安全第一、正常飛行,優質服務”工作方針,已安全、優質、不間斷地為30多家中、外石油公司提供直升機飛行服務,并為軍民航、海事、海監、警航提供服務,同時擔任應急救援、搶險救災飛行任務,列屬為戰備機場。機場每天正常航班10~30班,最高紀錄近60班,曾多次執行國內外國高級VVIP專機飛行任務、國家重大活動空中安保任務、軍方直升機重要飛行保障任務。機場有16個停機坪供直升機停放,有5個機庫可停放20多架直升機,機場機務可為多種型號直升機進行大修,已經大修直升機130多架,機場可提供通信、導航、氣象、航油、安保、消防、安檢、電水等服務。
![]() 經過多年發展,該直升機場所在的原深圳市偏遠地帶已經變成南山中心區,機場凈空限高要求對南山城市發展造成較大制約(據報道,約1200萬平方米建設空間無法按規劃落實),同時,機場坐落在城市高密度開發區,也存在一定的公共安全隱患。對此,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做出南頭直升機場搬遷的重大決策,且新直升機場選址龍華樟坑徑。根據今年5月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公示的《觀瀾樟坑徑機場用地選址方案》,新機場觀瀾樟坑徑機場及配套道路選址于深圳市平龍路(規劃)、清平高速、機荷高速、坂瀾大道圍合的區域內。其中機場運行區、油庫區用地面積合計26萬多平方米,再加上機場運行保障區,用地總面積約為29萬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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