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15 11:4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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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航空器制造廠家規定了除冰/防冰過程中使用的其他工具,應當符合制造廠家的規定,并且不得使用可能造成航空器表面損傷的任何工具。
8.1.2 除冰/防冰液應當使用符合航空器制造廠家指定規范的產品或者使用經民航總局適航審定部門批準的等效替代產品,并且根據外界溫度、氣象條件和預計的保持時間正確地選擇。推薦的除冰/防冰液使用方法參見附錄一的規定。
8.2 除冰/防冰構型
航空器在進行除冰/防冰工作前,應當按照航空器制造廠家的規定調整到除冰/防冰構型。
8.3 除冰/防冰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8.3.1 除冰/防冰過程中應當采取所有必要的合理措施,以減少除冰/防冰液進入發動機、操縱面的空腔和其他進氣口。
8.3.2 禁止將除冰/防冰液直接噴入各種壓力傳感器的通氣孔、限流孔,或直接噴到迎角探測器和機窗上。
8.3.3 兩側機翼和安定面應當進行完全相同和全部的防冰處理。
8.3.4 除冰/防冰后應當清除空氣動力感應區域和空腔內聚集或者殘存的除冰/防冰液,并清潔風擋玻璃上的除冰/防冰液痕跡。
8.3.5 當人工清除機翼表面上的積雪時,不得操縱和踩踏機翼操縱面。
8.3.6 當飛機發動機在運轉狀態下進行除冰/防冰工作時,除冰/防冰設施和人員不得進入接近發動機的危險區域。
8.3.6 航空器制造廠家的手冊中另有規定時,還應當遵循其規定。
8.4 除冰/防冰后的檢查
8.4.1 除冰/防冰工作完成后,除冰/防冰人員應當對飛機機翼、舵面、螺旋槳、發動機進氣道和飛機制造廠家手冊中規定的其他關鍵表面進行檢查,確保所有積冰已經清除干凈,必要時還應當通過觸摸檢查確認。
8.4.2 啟動發動機前應當檢查發動機進氣道區域和探頭是否聚集有雪或者冰,在冰霧的情況下還應當檢查風扇葉片的背面有無結冰。
8.5 除冰/防冰液的保持時間
8.5.1 航空運營人必須按照局方可接受的數據制定所使用的除冰/防冰液預計的保持時間。局方可接受的數據包括:
(1)航空器制造廠家手冊規定的數據;
(2)除冰/防冰液制造廠家說明書規定的數據;
(3)民用航空器維修行業標準MH/T 3011.19-2006“民用航空器除冰、防冰液的使用”推薦的數據;
(4)局方以其他形式認可的數據。
8.5.2 除冰/防冰液的預計保持時間從最后一步使用除冰/防冰液的開始時刻開始計算,并且不能超出上述局方可接受數據的范圍。
8.5.3 除冰/防冰液的保持時間可能因氣象條件、使用方法和存放控制等條件的不同而達不到預計的保持時間,因此無論是否超出預計的保持時間,在起飛前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
8.6 起飛前的檢查
8.6.1對航空器進行了除冰/防冰工作后,如在預計的保持時間內起飛,應當完成起飛前檢查,確認飛機機翼或者飛機制造廠家手冊中規定的其他關鍵表面的實際狀況是否與預計的保持時間一致。除非航空器制造廠家的手冊中另有規定,此檢查可以由飛行機組在機艙內進行。
8.6.2 對航空器進行了除冰/防冰工作后,如超過了預計的保持時間,在起飛前5分鐘內應當完成起飛前污染物檢查,確認飛機機翼、舵面和飛機制造廠家手冊中規定的其他關鍵表面沒有影響航空器起飛性能的污染物存在。此項檢查可以由機組在機艙內進行,也可以由機組或者其他有資格的人員在機艙外部進行,但要根據具體的機型、照明狀況、氣象條件和型號合格證持有人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注:由于I型液的防冰時間較短,超過防冰保持時間以后會發生突然結冰,因此I型液不適用于起飛前5分鐘檢查。只有在使用Ⅱ、Ⅲ、Ⅳ型除冰防冰液時,并且防冰時間等于或大于20分鐘的情況下,才能采用起飛前5分鐘檢查的程序。
8.6.3 當上述檢查發現任何超出起飛限制的情況后,可以在起飛前重新進行地面除冰/防冰,或者等候至航空器狀態符合本文件第7段規定的起飛條件。
8.7 地面除冰/防冰過程中的通話和記錄
8.7.1 在實施地面除冰/防冰過程中地面除冰/防冰人員和飛行機組在開始除冰/防冰前和完成除冰/防冰后都應當進行必要的通話,以確定航空器是否處于適當的構型和預計的保持時間。由于在同一地點和同一地面除冰/防冰人員可能對應多個運營人,建議至少使用如下的規范:
(1)在開始使用除冰/防冰液前,地面除冰/防冰人員向機長確認航空器是否處于適當的除冰/防冰構型,例如:“機長,此飛機是否可以進行除冰/防冰”;
(2)在完成除冰/防冰后,地面除冰/防冰人員向機長通報使用除冰/防冰液的類型、濃縮比例和最終使用液體的開始時間(當地時間),例如:“機長,我是指派的除冰員。您的飛機已用I型液完成除冰。1430開始使用除冰液”;“機長,我是指派的除冰員。您的飛機已用I型液完成除冰,并用Ⅱ型液進行了防冰。防冰液混合比例為75/25。1645開始使用防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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