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02 22:28來源:未知 作者:通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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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支持省內航空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專業展會。對參展企業的展位費及內陸交通運費等給予50%以內的資金補助,每次最高不超過20萬元,每戶企業每年不超過3次。(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國防科工辦) 19、支持企業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臺(含工程中心、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 20、發揮昌飛公司的龍頭引領作用。支持昌飛公司推進“九中心一學院”建設,力爭在2018年底初具雛形;鼓勵昌飛公司進一步提高直升機屬地化配套比例,2019年底前省內配套比例比2016年底實現翻一番。(責任單位:省國防科工辦、省發改委、省工信委) 21、擴大省產民用航空飛行器銷售。省內整機研制單位向省外(含國外)銷售民用航空飛行器,給予資金獎勵。(責任單位:省國防科工辦、省財政廳,相關市政府) 七、建立工作推進機制 22、組建航空產業發展推進領導小組。成立以省政府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航空產業發展推進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航空產業發展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國防科工辦,2017年8月份完成組建。(責任單位:省國防科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