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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事件后,民航華北管理局和各監管局積極落實民航局各項工作要求,采取明察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機場、航空公司特別是中小機場開展了高密度、高頻次的安保行政檢查。同時要求各機場、航空公司認真組織開展自查,排查自身空防安全隱患。截止18日為止,各單位已經完成自查工作,管理局和各監管局也已基本完成轄區單位安保工作排查。
管理局對各單位排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積極應對,直面問題,嚴格整改措施,專門對此項工作做出要求和部署。要求轄區各機場、航空公司嚴格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對局方檢查和企業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管理不到位、培訓不到位等問題要立即整改,存在安全問題的設備一律停用,安檢人員不足的關閉安檢通道直至人員補充到位、符合規章要求,堅決杜絕超出空防安全保障能力帶病運行。
管理局還要求各監管局務必全面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對于發現的問題,要一抓到底,窮盡監管辦法,直至問題徹底解決。要根本轉變“下發整改即是盡職、下發整改即可免責”的思路,對于此次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單位,在下發《整改通知書》的基礎上,第一時間對其相關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或行政約見。整改期間、整改未到位的,監管局要研究采取停用設備、關閉安檢通道等限制性措施,堅決堵塞安全漏洞,一一實現閉環管理。
管理局將對問題突出的單位,依據相關法規和要求,研究采取削減航班、限制航線、關閉機場等措施,予以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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