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8-07 11:09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中國通航
|
隨著無人機應用越來越廣泛,安全風險正在不斷累積。資料顯示,2013年12月,郝某等三人操控無人機進行航拍測繪,致多架次民航飛機避讓、延誤,三人最終被追究刑責。 此外,無人機也存有不少安全隱患。例如,飛機發現和躲避其他飛行器、障礙物的能力受限。當無人機和遙控器之間的聯系被切斷時,無人機失控可能造成人身和財產的傷害。 法律、行規需“兩翼齊飛” 針對微型無人機面臨的多重問題,業內人士認為,需要從法律和行規等方面多管齊下。 “首先是完善立法,有了明確的法律規范,才能讓管理者知道怎么管,使用者知道怎么用。”航空業律師張起準表示,最近幾年雖然多個部門出臺了一些管理文件,但都是臨時性、指導性的規定,在無人機方面并未形成系統化的法律體系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國對無人機尚未形成原則明確、標準統一的監管機制,民航一般是等到發生影響航空飛行的事件后才臨時啟動監管措施,且采取的處罰措施也缺乏統一標準。”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秘書長柯玉寶說,加強行業監管極為必要。 有專家指出,對包括微型無人機在內的多種無人機實行持證制,或將成為未來的發展方向。據悉,2013年底中國民航局飛行標準司頒布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有分析認為,這意味著民用無人機向“有證駕駛”大大邁進了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