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1-28 10:57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整理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4.23 危險品破損、溢出、滲漏或包裝未能保持完整等情況,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4.24 飛行時間內,餐車、儲物柜等客艙內設備、行李或其他物品滑出或跌落,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4.25 飛行中,遇有顛簸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員輕傷。 4.26 類似上述條款的其他事件。 5.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5.1 在關閉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跑道上起飛或著陸。(不包括經批準的直升機運行) 5.2 沖出、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5.3 落錯機場、跑道或起降點。 5.4 未放起落架著陸。 5.5 迫降。 5.6 迷航。 5.7 飛行中掛碰障礙物,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5.8 飛行中,飛行機組必需成員喪失工作能力。 5.9 飛行中遇顛簸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5.10 飛行時間內,航空器起火,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5.11 飛行中未經批準進入(誤入)禁區、危險區、限制區、炮射區或誤出國境。 5.12 飛行中航空器操縱面、發動機整流罩、外部艙門或風檔玻璃脫落,蒙皮揭起或張線斷裂,嚴重影響航空器正常操縱。 5.13 飛行中遭雷擊、電擊、鳥擊或其他外來物撞擊,造成航空器受損,嚴重影響航空器正常操縱。 5.14 飛行中航空器的主操縱系統出現卡阻或完全失效。 5.15 飛行中進入急盤旋、飄擺、失速狀態(特定訓練科目除外)。 5.16 飛行中發動機停車(特定訓練科目除外)。 5.17 飛行中失去全部電源。 5.18 因天氣現象或系統故障等原因不能保持安全高度。 5.19 未取下航空器操縱面夾板、掛鉤、空速管套、靜壓孔塞或尾撐桿等而起飛。 5.20 按目視飛行規則飛行的航空器進入儀表氣象條件。 5.21 同場訓練飛行中,在指揮員無指令的情況下后機超越前機。 5.22 訓練飛行中,兩機垂直間隔小于50 m,水平間隔小于200 m的危險接近。 5.23 帶外載荷飛行操縱不當,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5.24 直升機飛行中發生旋翼顫振,造成飛行操縱困難。 5.25 直升機在高度300 m以下進入渦流環狀態。 5.26 陸空通信雙向聯系中斷大于30 min,造成調整其他航空器避讓等后果(特殊要求除外)。 5.27 無意或者作為應急措施有意釋放吊掛負載或航空器外部搭載的任何其他負載。 5.28 類似上述條款的其他事件。 6. 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6.1 航空器與航空器、車輛、設備、設施刮碰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