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13 11:18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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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b.第三方審計機構的審計標準和程序應符合本通告的要求。 c.第三方審計機構應與外國運營人或其政府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往來。 注:目前,國際上普遍接受的代碼共享安全審計是國際航協運行安全審計(IOSA)項目。 4.12代碼共享安全審計報告 a.總體要求。 每次審計完成后,運營人或委托的第三方審計機構都應準備一份符合要求的書面審計報告,記錄審計結果。審計報告的內容應該簡單易懂、獨立、客觀、公正、有建設性、表述清晰,包含的信息應有充分的依據,針對符合項、問題項、不適用項和建議項應有詳細的說明。審計員應謹慎專業地采用適用的標準,書面記錄不適用項,并附以支持性文件。在無法遵照適用標準進行審計時,審計員應在審計報告中注明未遵照適用標準的原因和審計結果。 所有發現問題都應歸檔以用于趨勢分析,在審計過程中已關閉的問題也應歸入該文檔。審計報告完成后,應將審計情況和結果告知外國運營人。 b.審計報告的內容。 《代碼共享安全審計報告》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1)標題:能夠明確的標明被審計外國運營人、負責審計的運營人或第三方機構; (2)簽字和日期:審計組長應簽字并注明日期; (3)審計組成員名單; (4)接受審計的主要維修場所的清單; (5)接受審計的培訓機構清單; (6)目的和范圍:報告中應有審計目的和范圍供參考,應明確審計涉及的區域(如:需審計的設施和機構的地點)和方面,審計的持續時間; (7)完成情況; (8)發現問題和糾正措施; (9)明確審計的主要項目和符合性情況。報告不應只說明當前情況,應對未來代碼共享合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審計結果和建議可視為后續糾正措施的指南。填寫完成的檢查單應能反映每項審計標準是否適用,同時明確運營人是否符合該標準; (10)審計員的工作記錄和支持審計結果的證據。 c.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評估表。 運營人應依據《代碼共享安全審計報告》和審計情況,填寫《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評估表》。 4.13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聲明 運營人應提供由安全總監簽發的《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聲明》以表明對代碼共享外國運營人已完成安全審計,并符合各項標準。《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聲明》應在外國運營人完成所有的問題項糾正措施后遞交。《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聲明》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 a.對外國運營人完成安全審計的日期。 b.嚴格按照《代碼共享安全審計方案》對外國運營人進行了審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