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13 11:18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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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a.事故或事故征候發生率。 b.財務狀況、公司所有權以及經濟狀況。 c.管理能力、運行歷史、現有組織成熟程度和穩定性,包括關鍵人員的變更和罷工等。 d.設備的使用年限,訂購和退租的設備。 e.運營能力,例如:國際業務或僅有國內業務、自有基礎設施、局方批準的維修機構、模擬機等。 f.公司歷史和發展前景。 g.外國運營人的國際代碼共享能力,例如:安全、運行、維修。 h.運營人與外國運營人的交流和合作情況,通過會談、會議等形式加強人員交流和分享數據,以及此類活動的頻次。 i.外國運營人的運營設施。 4.9審計的時限要求 a.申請與某一外國運營人進行代碼共享合作的運營人,應在與該外國運營人簽訂代碼共享協議前120個日歷日內完成并通過對其初次審計。 b.審計通過后,應在下一個審計有效期滿日前120個日歷日內完成復審。如復審不通過,則應暫停或終止代碼共享協議。 4.10審計員資質 a.審計組長資質要求。除滿足審計員的要求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 (1)能夠制定和協調審計方案,確認審計組成員,編制審計日程,全程參與審計; (2)能夠有效的執行審計方案,運用審計方法識別、記述、溝通審計發現問題; (3)能夠客觀的識別和記述所發現的問題,評估糾正措施是否有效; (4)能夠掌握使用質量控制工具、統計學和采樣理論知識; (5)有較強的領導能力,能協調溝通審計組成員與外國運營人的代表。 b.審計員資質要求。 (1)審計員應具有組織上的獨立性,可以向運營人的安全總監直接報告審計情況; (2)熟悉代碼共享方法和知識,以及能夠運用這些知識完成代碼共享安全審計的技巧和經驗; (3)完全了解審計內容和運營人與外國運營人之間的代碼共享運行環境; (4)擁有飛行、維修、簽派員執照或航空相關專業背景,具備至少5年的本專業工作經驗; (5)掌握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其附件、相關的文件、指導性材料和中國民用航空規章,并熟悉相關業務; (6)接受過質量管理體系培訓; (7)較強的英語表達和讀寫能力; (8)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c.回避與限制。審計員與外國運營人無任何經濟利益,無直系親屬供職于該公司。 4.11審計的委托 a.運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實施審計,但應按照運營人制定的《代碼共享安全審計方案》實施,應由運營人向局方提交《代碼共享安全審計報告》、《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評估表》和《代碼共享安全審計聲明》,運營人應對安全審計的結果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