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06 09:11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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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五、本《規則》和 CCAR-62部規章的關系 1998年 7月 3日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人員訓練管理規定》( CCAR-62FS)第二節基礎訓練中,對在民航總局批準的飛行院校進行飛行訓練的養成學員,為獲取私用駕駛員執照、商用駕駛員執照和儀表等級而需要完成的飛行訓練時間要求提出了明確規定。上述規定是在本《規則》尚未頒布時的一種替代做法。本《規則》頒布后,將取代 CCAR-62部規章的有關規定。獲得按本《規則》頒發合格證的駕駛員學校,應根據本《規則》的要求,按照經批準的訓練課程實施訓練。沒有獲得按本《規則》頒發合格證的駕駛員學校(取得從事航空器駕駛員執照訓練的商業非運輸運營人運行合格證的運營人)應按照 CCAR-61部規章實施相應的執照或者等級訓練。CCAR-62部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再作為航空器駕駛員執照和等級訓練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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