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29 10:24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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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i) 對于本條(f)款,飛行中持續電負載包括在飛行中持續耗電的設備,如無線電設備、電動儀表和燈等,但不包括偶爾的間歇性負載。 第135.173條 儀表飛行規則(IFR)或者延伸跨水運行的無線電和導航設備要求 (a) 按照本規則實施儀表飛行規則運行或者作延伸跨水運行的旅客座位數(不包括任何駕駛員座位)超過 9座的渦噴飛機或者實施定期載客運行的多發飛機應當至少裝有與所用臺站相適應的下列無線電通訊與導航設備,能夠在所飛航路上任何一點向至少一個地面臺站發送和接收信號: (1) 兩臺無線電發射機; (2) 兩個麥克風; (3) 兩副耳機或者一副耳機和一個揚聲器; (4) 一個信標臺接收機; (5) 兩臺獨立的導航接收機; (6) 兩臺獨立的通信接收機。 (b) 除本條(a)款規定的航空器外,按照儀表飛行規則運行或者作延伸跨水運行的航空器應當至少裝有與所用臺站相適應的下列無線電通信與導航設備,能夠在所飛航路上任何一點向至少一個地面臺站發送和接收信號: (1) 一臺無線電發射機; (2) 兩個麥克風; (3) 兩副耳機或者一副耳機和一個揚聲器; (4) 一個信標臺接收機; (5) 兩臺獨立的導航接收機; (6) 兩臺獨立的通信接收機; (7) 對于延伸跨水運行,還需要安裝另一臺無線電發射機。 (c) 在本條(a)款第(5)、(6)項和(b)款第(5)、(6)項中,如果接收機任一部分的功能不依賴于另一臺接收機任一部分的功能,則該接收機是獨立的。但是,可以使用既能接收通信又能接收導航信號的一臺接收機來替代一臺獨立的通信接收機和一臺獨立的導航信號接收機。 (d) 盡管本條(a)款和(b)款中有要求,但局方可以在合格證持有人的運行規范中批準安裝并使用單一的遠程導航系統和單一的遠程通信系統用于延伸跨水運行。局方在批準時需要考慮下列運行因素: (1) 飛行機組具備將飛機可靠地定位在空中交通管制要求的導航精度內的能力; (2) 所飛航路長度; (3) 甚高頻通信的間隙時間。 第135.175條 延伸跨水運行的應急設備要求 (a) 按照本規則實施延伸跨水運行的航空器應當攜帶下列設備,這些設備應當安裝在有醒目標記的地方且在發生水上迫降時機上乘員易于取用: (1) 供航空器上每一乘員使用的、經批準的救生衣,其上配有一個經批準的救生衣定位燈。救生衣的存放應當易于為每位就坐的乘員取用; (2) 經批準的、具有額定浮力和容量能運載航空器上所有乘員的救生筏。 (b) 本條(a)款所要求的救生筏應當至少配備或者包含有下列設備: (1) 一個經批準的救生筏定位燈; (2) 一個經批準的煙火信號裝置; (3) 一套依據所飛航路適當配備的救生裝具,或者下列物品: (i) 一個篷蓋(用作帆、遮陽或者收集雨水); (ii) 一個雷達反射器; (iii) 一個救生筏修理包; (iv) 一個舀水桶; (v) 一面信號鏡; (vi) 一支警哨; (vii) 一把救生筏刀; (viii) 一個用于應急充氣的二氧化碳(CO2)氣瓶; (ix) 一臺充氣泵; (x) 兩把槳; (xi) 一根 23米(75英尺)長的系留繩; (xii) 一個磁羅盤; (xiii) 一包染色劑; (xiv) 一個至少帶有兩節 1號電池的手電筒或者等效品; (xv) 兩天的應急食品供應,按照每人每天至少供應 1000卡路里; (xvi) 按照救生筏額定載員,每兩人 1升(2品脫)淡水或者一個海水淡化包; (xvii) 一套釣魚工具; (xviii) 一本適用于航空器飛行區域的生存指南。 (c) 實施延伸跨水運行的航空器按照本條(a)款規定配備的救生筏應當裝有一個經批準的救生型應急定位發射機。當發射機的累計使用時間超過 1小時或者當已達到經批準的發射機生產廠家確定的使用壽命的50%(或者,對于充電電池,達到電池充電使用壽命的50%)時,應當更換發射機中的電池(或者如果是充電電池,重新充電)。更換的新電池或者充好電的電池的新有效期應當清楚地標注在發射機外表面。本款中的電池的使用壽命(或者充電使用壽命)要求不適用于在可能的儲存期內基本上不受影響的電池(如水激活電池)。 第135.177條 飛行機組成員工作位肩帶的要求 (a) 按照本規則運行的渦噴航空器或者旅客座位數超過 9座(不包含駕駛員座位)的航空器應當在每個飛行機組成員工作位置配備有經批準的肩帶。 (b) 在配備有肩帶的工作位置上的每個飛行機組成員在起飛和著陸時應當系緊肩帶,但機組成員在履行職責需要時可以松開肩帶。 第135.179條 機載雷暴探測設備的要求 (a) 除晝間目視飛行規則條件下運行的旋翼機外,按照本規則實施載客運行的旅客座位數(不包括駕駛員座位)為超過 9座的航空器,應當配備有經批準的機載雷暴探測設備或者機載氣象雷達設備。 (b) 當現行有效的氣象報告表明沿所飛航路預期會有機載雷暴探測設備能探測到的雷暴或者其它潛在的危險氣象條件時,按照本規則在夜間目視飛行規則下實施載客運行的旅客座位數量(不包括駕駛員座位)為超過 9座的旋翼機應當配備有經批準的機載雷暴探測設備或者機載氣象雷達設備。 |